问题描述:
[单选]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上海,在天津和深圳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4年8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20万元、160万元、600万元;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500万元、32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4年9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企业2014年8月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A.300
B.400
C.550
D.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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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中国公民张某系一大学教授,2014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2)一次性取得设计收入20000元,缴税前从中依次拿出6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3)出版专著一部,出版社支付稿酬100000元;(4)在A国讲学取得税后收入2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地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2014年张某取得的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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