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如果A公司将所借款项用于买卖股票,B公司能否单方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合法?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如何确定C公司的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限?说明理由。 如果B公司请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公司能否以“保证范围不明确时,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为由进行抗辩?说明理由。 借款年利率为40%是否符合规定?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解析:B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查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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