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填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1日对外销售一批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代购货单位垫付相关的运费3万元,增值税税额0.27万元。甲公司为销售该批商品支付包装物押金10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尚未收到。则甲公司因销售该批商品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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