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村民甲、乙两家的承包地相邻。一日,两家为争夺水源发生打斗,甲用铁锨把乙的手臂砍破,乙到医院缝合了5针。案发当日,乙就向A县公安局B派超所报案,派出所调查情况后,依法对甲处以200元的罚款。乙认为对甲的处罚过轻,遂向A县公安局申请秆政复议。A县公安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并告知乙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乙随后提起行政诉讼。乙能不能以A县公安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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