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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问答] 事件四中,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妥之处有哪些?说明理由。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筏板式基础,地下3层,地上12层,基础埋深12.4m,地下水丰富。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项目经理将易燃材料仓库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并设在上风方向。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材料之间,保持15m的防火间距。事件二:为了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施工单位临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了工程概况牌,检查小组离开后,项目经理立即派人将之拆下运至工地仓库保管,以备再查时用。事件三:基坑开挖完成后,由于正值雨季,基坑降水设备设置不足,基坑发生泡槽事故,施工单位及时采取了治理措施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查、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槽。事件四:施工现场现浇混凝土工程中,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时,施工人员随手采用现场砌筑用的砖和砌块铺垫在支撑系统立柱的底部。由于层高只有2.7m,项目经理为节约成本,在安装搭设模板支撑体系的时候,未设置水平支撑和剪刀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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