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科知识 > 注册税务师(CTA)

问题描述:

[多选] 天麟公司与海鑫公司订立合同,买卖一批机床。合同约定,天麟公司应于2010年5月15日交付101型机床5台。海鑫公司应于同年6月7日支付贷款302万元。但是到了4月底,天麟公司发现海鑫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有许多的货款都已经无法支付,到6月以后肯定也无法支付货款给自己,遂提出中止合同,但海鑫公司未允。基于上述因素,天麟公司于5月15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表述错误的有()
A.天麟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B.天麟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海鑫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天麟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海鑫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D.天麟公司有权中止履行,且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提供适当担保的。天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E.天麟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海鑫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查看
答案解析:

随机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