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科知识 > 中级会计师

问题描述:

[单选] 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参考答案:查看
答案解析:
☆收藏

随机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