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王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周岁)投保平安平安福(2018)终身寿险(简称平安福18),基本保险金额为31万元,交费期为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同时还投保平安附加平安福(2018)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简称平安福重疾18)及其他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假设李女士在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后身故,达到运动标准二,则最终获得身故理赔金额为()
A.31万元
B.30万元
C.3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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