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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单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5万元,已缴纳关税4.25万元。 (2)购进生产用化妆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44万元。因管理不善该批化妆包全部丟失。 (3)委托加工高档美容类化妆品,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 (4)购进生产用酒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6万元。 (5)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取得含税价款702万元,另收到包装物押金i15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高档化妆品消费税为15%。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公司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702/(1+17%)(万元) B.702×15%=105.3(万元) C.[702/(1+17%)+3.51]×l5%=90.53(万元) D.(702+3.51)/(1+17%)×l5%=90.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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