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规定:如果“约”字用于信用证金额或数量时,可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有不超过 的增减幅度。【每空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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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在数量机动幅度范围内,按合同价格计算多交或少交货物。但是,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货物,为了防止对方利用数量机动幅度故意多装或少装,签订合约时,可以明确规定增减部分按照 计算。【每空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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