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岀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岀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7.21)
- 热门题目: 1.代表()比例表决权的股东,可 2.下列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3.公司法规定,监事的任期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