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遗失手机一部,乙拾到后放入办公室桌抽屉内,并张帖了拾领启事。丙将该手机盗走,卖给不知情的丁。丁出质戊,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对手机的占有属无权占有
B.丙对手机的占有属他主占有
C.丁对手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手机的占有属直接占有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50)
- 热门题目: 1.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 2.画家甲为办画展向朋友乙借款5 3.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是,二者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