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简明问答题库 
登录 | 注册
问答题库
  • 题库首页
  • 开心辞典
  • 百科知识
  • 所有分类

当前位置:百科知识 > 民事诉讼法学试题

问题描述:

[问答]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收藏
上一篇:简述当事人主义的优点。 下一篇:简述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96)
  •   
  •   热门题目: 1.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  2.某民事案件被告李某因不服一审  3.常州市某单位职工苏某,在合肥

随机题目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张某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管辖。
S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S市西区人民法院,西区人民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是S市南区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有()。
下列有关辩论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题库
  • ●  客运从业
  • ●  发电厂锅炉专业知识试题
  • ●  医师考试
  • ●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题库
  •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  监理工程师
  • ●  卫生资格(中初级)
  • ●  电子政务试题
  • ●  蒙元帝国史
  • ●  自考公共课
  • ●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 ●  质量通道任职资格考试
  • ●  知识进阶题库
  • ●  船舶结构与货运试题
  • ●  高级烟叶分级工试题
  • ●  管理学沟通试题
  • ●  消防安全技术
  • ●  CMS专题D
  •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题库
  • ●  仓储管理人员
首页 | 简明养基 | 生命智慧 | 所有分类

Copyright © 2018 - 2026 www.jianming8.cn  简明问答题库   赣ICP备190040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