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奇奇非常贪玩,经常完不成作业。一次,奇奇又没做数学作业,数学老师很生气,放学后把他单独留在教室里补作业。这时数学老师突然想起家里有事要办,看见奇奇还没有补完作业,老师说:“补完作业才能回家,我一会儿回来检查。”为了防止奇奇自己偷偷逃走,临走时数学老师把教室的门上了锁。由于家里的事很多,数学老师就把奇奇的事忘了。天越来越晚,奇奇一个人在教室里很害怕。他想出去,但是门被锁上了,窗户上有铁栏杆。他拼命大喊,但学校里的人都走了,没人听得见。奇奇急得大哭起来,天很晚了,奇奇的爸爸才找到学校,当他和数学老师一起打开教室门的时候,奇奇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试分析这位数学老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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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2008年9月开始,李某在一无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无合格的教师,三无标准的教学场所四无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在其住处办起了“太平社区联户家庭辅导学习室”,后改名为“蒲江书院”。据初步调查( )从2008年下学期至2010年上学期4个学期,李某向学生每人收取5380元,除去4个学期支出部分,李某私人办学违法所得达25000元。对李某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办学的行为,县教育局于2009年4月和2010年4月两次发文,责成李某停办“家庭辅导学习室”。但李某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因此,县教育局于2010年4月中旬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于5月4日依照法律程序,对李某私人办学实施强制停办。县教育局为什么要责成李某停办“家庭辅导学习室”?
下一篇:儿童刘某,男,2001年4月出生。2007年该儿童要求进入某师范大学的附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该小学拒绝接收,理由是( )区教委制定的区中小学2007年度招生方案规定该附属小学的新生入学年龄为6岁10个月,而刘某至2007年8月30日新生入学只有6周岁4个月零10天。刘某的父亲则认为其子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的年满6周岁应当入学的年龄,附属小学拒收系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他们多次与学校交涉未果。刘某的父亲遂多次要求区教委对该小学拒收刘某入学一事做出处理,区教委一直对此事不予受理。请你利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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